河北传媒学院2019年单招招生简章
一、学校简介
河北传媒学院是一所以传媒、艺术类专业为主,艺、文、工、管、教等多学科兼容的民办普通全日制本科院校,经教育部备案,国际代码为12784。
学校始建于2000年,2005年筹备升本,并招收第一届本科生,2007年经教育部批准正式升为本科院校,2009年获得学士学位授予权。2011年经国家学位委员会批准获得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资格,2013年开始与中国艺术研究院联合招收培养博士研究生,2015年被确定为河北省“转型发展”试点高校,并顺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合格评估。
学校位于河北省石家庄市,占地面积2060亩,现有兴安校区和警安校区两个校区。有研究生院、影视艺术学院、新闻传播学院、美术与设计学院、舞蹈艺术学院、表演艺术学院、艺术体育学院、数字艺术与动画学院、信息技术与文化管理学院、国际传播学院、足球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等二级学院。有42个本科专业,19个专科专业,3个专业硕士研究生专业。普通全日制在校生15749人。
二、招生对象和报考条件
1、取得2019年河北省普通高考报名资格且符合所报院校招生条件的考生(含对口类高考报名的考生)。
2、对考生身体条件的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三、招生专业和计划
招生专业:舞蹈表演
层次:专科
科类:艺术类
招生计划:30
我校招生专业实施联考单招,考生参加相应牵头院校组织的考试。
四、外语语种
报考时不限外语语种,入学后所有专业学生外语施行英语教学。
五、报名、缴费及志愿填报
考生报名:参加单招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省教育考试院“高职单招报考系统”进行网上报考并选择考试大类。依据所选考试大类按牵头院校考试实施方案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登陆对应的缴费系统,成功缴费后在规定的时间内打印准考证。
考生填报志愿:已参加单招考试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点击进入“高职单招考生志愿填报系统”,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志愿填报。
二志愿采取公布缺额、征集志愿方式进行。一志愿未录取的考生可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缺额计划,按规定填报志愿。
六、考试时间
考生持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参加考试。
1、我校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须参加牵头院校组织的考试。职业技能测试中艺术类考试具有省统考成绩的考试可使用相对应的统考成绩。有关考试内容、成绩构成及折算办法由牵头院校确定。
2、今年单招实行按考试类分类考试,不允许考生跨考试类填报志愿。
七、录取原则
录取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对体检合格的考生,依据“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成绩之和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同分考生,依据文化总分、语文、数学、外语顺序比较考试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八、收费标准
根据河北省物价局相关规定收取,详见《入学须知》。
九、毕业生待遇
与统招录取的学生享受相同的待遇,毕业后由学校统一颁发经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学历证书,办理就业报到证及就业协议书。
十、联系方式
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栾城区兴安大街109号
邮政编码:051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