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简章
学校名称:沧州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学校代码:12415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学校地址:河北省沧州市运河区九河西路
一、学校简介
学院下辖沧州市农林科学院、沧州工贸学校,设有十系二院一部,是省级优质校,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拥有中央财政支持的重点专业五个,省级示范专业一个,建有央财支持的实训基地四个,国家级示范性实训基地一个。
二、报考条件
1.取得2019年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报名资格的考生。
2.思想政治品德符合教育部有关规定。
3.须参加各市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体检并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标准。
4.招生院校的其他要求等。
三、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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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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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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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计划(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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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中职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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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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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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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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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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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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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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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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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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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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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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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化工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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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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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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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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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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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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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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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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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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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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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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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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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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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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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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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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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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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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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农业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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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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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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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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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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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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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设计(平面设计与制作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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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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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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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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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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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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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演艺术(杂技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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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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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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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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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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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0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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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传统体育(武术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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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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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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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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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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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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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牧兽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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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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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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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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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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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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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信息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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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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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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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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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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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0102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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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前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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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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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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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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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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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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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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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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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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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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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志愿填报
报考我院的考生(含技能拔尖人才申请免试考生),须于2019 年 6月 19日 至 6月21日,携带本人身份证及《2019年河北省高职扩招专项报名考生个人信息表》到我院招生办公室(沧州市运河区开元南大道沧州职业技术学院西门对过)现场填报专业志愿,普通高中毕业生携带学考合格证明,技能拔尖人才免试考生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及复印件。每名考生只能填报1个招生专业。
《个人信息表》打印方式:考生通过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hebeea.edu.cn)的“普通高考信息服务”导航栏进入“普通高校招生考试信息管理与服务平台”,点击“信息查询”模块进行登录打印。
完成志愿填报的考生于2019 年 7 月 5日至 7月6日,到我院招生办领取准考证。请认真阅读准考证注意事项,并持身份证和准考证,在规定的时间和考场参加考试
五、考试安排
1.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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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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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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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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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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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文、数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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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语文、数学科目学考成绩的普通高中毕业生、中职(中专、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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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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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11:00
14:30—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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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适应性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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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免试录取资格的考生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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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考试地点
沧州职业技术学院(沧州市运河区九河西路),具体考场安排、考试用品和乘车路线见准考证。
3.考试内容
报名身份为普通高中、中职(含中专、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毕业生的考生,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文化素质的考试形式为闭卷笔试,职业技能的考试形式为职业适应性面试。文化素质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考试时间 120 分钟,每科 150 分,满分 300分;职业适应性面试,满分450 分,总分为 750 分。
普通高中毕业生文化素质考试成绩须使用学业水平考试语文、数学科目成绩替代,语文、数学对应的分值为:A—130 分;B—110 分;C—90 分; D—70 分。无语文、数学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考生须参加相应科目文化素质考试,如不参加,对应科目成绩为零。
报名身份为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的考生,免予文化素质考试,须考试职业技能,其考试形式为职业适应性面试,满分为 750 分。
4.成绩查询
考生可于 2019年 7月 10日登录我院官网招生专栏查询考试成绩。如考生对成绩有异议,须于7月12日前向我院提出成绩复核申请。
六、录取规则
1、考试录取规则
报名身份为普通高中、中职(含中专、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毕业生的考生,根据考生志愿,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根据总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分数相同情况下,按照职业技能、语文分数先后顺序依次比较,择优录取。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成绩有一科为零,不予录取。
报名身份为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的考生,按照职业技能的总成绩录取,职业技能考试为零的不予录取。各类考生由高分到低分排序,专业确定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统筹安排。职业技能成绩相同的,依次比较职业适应性面试的第一项、第二项成绩,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2、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录取条件
对于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术大赛一等奖的中职(含中专、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新型农民,可由我院免试录取。
申请免试的考生,须符合以上规定并且经我院审核通过后,在我院扩招相同或相近专业免试录取。
有免试意向的考生须由本人持获奖证书或相关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报考证、毕业证等证件,于2019 年 6月 19日 至 6月21日到我院招生办公室现场填报专业志愿,经审核批准后,我院将免试名单在我院官网招生专栏上公示10个工作日后,上报省教育考试院集中公示,录取备案时报省教育考试院。
七、教学管理
1、普通高中和中职(含中专、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毕业生录取后,按照全日制教学和管理要求实施。
2、退役军人、下岗职工、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录取后,按照全日制普通高职院校人才培养目标和培养要求,量身制订人才培养方案,单独编班,组织教学和管理。学制3年,修业年限3-5年。
八、学费(住宿费)标准
学费:5000元/年,按三年收取。
住宿费:按住宿条件分为500元、800元、1200元/年三档。
九、学历证书
学生学业期满、符合毕业条件的,颁发沧州职业技术学院具印、经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学历证书”,毕业证书效力及相关待遇与统招生相同。
十、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河北省沧州市运河区九河西路
联系电话:0317-2050897 2128538 20525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