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化工医药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简章(第二阶段)
学校名称:河北化工医药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学校代码:13072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学校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方兴路88号
一、学校简介
河北化工医药职业技术学院隶属于河北省教育厅,是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校始建于1909年,是全国最早开办的职业学校之一,是国家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单位、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全国化工医药职业教育产教融合联盟理事长单位、全国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全国石化行指委高职制药技术类专业委员会主任学校、全国石化行指委高职化工仪电类专业委员会主任学校,是国家教育部、人社部选定的国家技能大赛承办单位,国家商务部选定的药品流通行业人才教育培训基地。
学校位于石家庄市东南高教区,紧邻东南环城水系,素有“公园式校园”之称。现占地926亩,建筑面积24.21万平方米,馆藏图书130余万册,在校生1.1万。服务面向涵盖化工、医药、生物、轻工、机电、管理、计算机等行业,设置55个专业。
学校高度重视毕业生就业工作,拥有健全的就业工作服务体系,建立了宽广的就业渠道和稳定的就业网络,与行业内700多家大中型央企和国企等用人单位保持长期稳定的就业合作关系。
二、报考条件
1.取得2019年高职扩招第二阶段专项考试报名资格的考生。
2.思想政治品德符合教育部有关规定。
3.须参加各市招生考试组织的体检并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标准。
三、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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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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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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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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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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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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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分析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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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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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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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我省 2019 年高职扩招第二阶段专项考试报名条件的退役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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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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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化工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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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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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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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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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装备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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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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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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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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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一体化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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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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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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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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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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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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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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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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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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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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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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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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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分析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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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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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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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我省 2019 年高职扩招第二阶段专项考试报名条件的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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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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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化工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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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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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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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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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装备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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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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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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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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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一体化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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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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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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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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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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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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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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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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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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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0801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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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志愿填报
1.志愿报考时间:11月4日9时至11月7日16时。
2.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及《2019年河北省高职扩招专项报名考生个人信息表》到学校招生就业指导中心报考。
3.《个人信息表》打印方式:考生通过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hebeea.edu.cn)的“普通高考信息服务”导航栏进入“普通高校招生考试信息管理与服务平台”,点击“2019年报名信息查询”模块进行登录打印。
五、考试安排
1.考试时间:11月16日9:00—11:00职业技能测试。
2.考试地点:河北化工医药职业技术学院,详见准考证。
3.考试内容:采取“职业适应性测试”的评价方式,全部采取笔试进行考核。
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免予文化素质考试,职业技能部分须参加我校职业技能测试包括综合素质、职业社会能力、职业核心能力三部分内容,依据职业技能测试总成绩录取。
4.成绩查询:河北化工医药职业技术学院官方网站查询:www.hebcpc.cn。如考生对成绩有异议,请在11月19日前向学校教务处提出纸质申请。学校教务处及时受理考生成绩复核申请,复核结果将于11月21日前通过电话方式向考生答复。教务处电话:0311-85110028。
六、录取规则
1.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择优录取。
2.对符合规定的优惠照顾条件的考生,以加分或降低分数后的总分录取。
3.报名身份为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的考生,按照职业技能的总成绩录取,职业技能成绩为零的不予录取。
4.充分尊重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按照专业志愿先后从高分到低分安排专业。职业技能总成绩若分数相同,按综合素质、职业社会能力、职业核心能力三部分内容成绩依次择优录取。
5.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遵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及有关规定执行。
6.新生入学3个月内进行入学资格和身体复查,对于弄虚作假、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取消入学资格。
七、教学管理
1.入学时间。参加第二阶段高职扩招考试并被录取备案的考生于2020年春季入学报到。
2.教学安排。退役军人、下岗职工、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录取后,学制3年,修业年限3-5年,完成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理论和实践课程学习,取得相应课程学分。
3.学籍管理。通过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录取的学生,学籍管理工作与统一高考、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的学生相同。
八、学费(住宿费)标准
学费:5000元/年,住宿费:600-800元/年
九、学历证书
学生学业期满、符合毕业条件的,颁发河北化工医药职业技术学院具印、经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学历证书”,毕业证书效力及相关待遇与统招生相同。
十、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311-85110111、85110222、85110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