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河北劳动关系职业学院单独考试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按照教育部关于高等职业院校开展单独考试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有关精神及河北省教育厅的要求,适应国家和社会对高职高专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形势要求,主动探索推进单独考试招生工作改革,积极创新“需求+能力”人才培养模式,充分发挥学院与行业、产业联系紧密的优势,积极回应河北省对应用型人才的大量需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确保公平、公正、顺利进行,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完善高等教育多元化选拔录取机制,逐步实施高等学校分类入学考试,提河北单招网等职业教育生源质量,突出高职教育特色。选拔适合高等职业教育专业学习的综合素质高、具有创新精神和专业潜质的人才,进入高等职业院校学习,提河北单招网等职业教育的生源质量和办学水平,更好地服务于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
二、组织保障
1、学院成立由院党委书记张书华、院长王锁为组长,由主管招生的副院长为副组长,由主管教学的副院长和其他院领导担任成员的“河北劳动关系职业学院单独招生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单独招生各项工作,考试、录取中的重大问题,一律由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2、成立单独考试招生办公室
学院单独考试招生领导小组内设单招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刘志忠兼任),负责单独招生各项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办公室下设招生录取组、命题考务组、安全保卫组、纪检监察组、后勤保障组、新闻宣传组。
(1)招生录取组(责任部门:招生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考生报考的相关组织工作;负责编制招生简章和相关规章制度;负责拟订、实施招生宣传计划;负责解答考生的有关问题;协调各组工作计划的落实;负责综合素质测试安排;负责按照录取规则开展录取工作;负责录取通知书寄发。
(2)命题考务组(责任部门:教务处)
主要职责:负责文化考试试题和综合素质测试内容的命制、审核和保管;负责考场的编排和落实;负责监考教师的培训和安排;负责文化水平考试的安排;负责考试成绩的登统。
(3)安全保卫组(责任部门:保卫处)
主要职责:负责试题转递、保管的安全;负责报到、考(测)试期间校园秩序的维护;负责考生在学院期间的其他安全。
(4)纪检监察组(责任部门:纪检监察处)
主要职责:负责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监督检查,受理涉及违反招生政策、规定与纪律问题的投诉和举报,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5)后勤保障组(责任部门:后勤处)
主要职责:负责考录期间的后勤保障和服务工作。
(6)新闻宣传组(责任部门:科研处)
主要职责:负责网络、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的沟通和宣传。
3、加强招生考试人员的培训和政策宣传工作,严肃考风、考纪,杜绝违纪事件发生,实施“阳光工程”。
三、招生专业及计划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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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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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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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费(元/每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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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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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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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与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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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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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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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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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电算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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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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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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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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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与统计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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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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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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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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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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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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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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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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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注册会计师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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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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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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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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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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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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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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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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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锁经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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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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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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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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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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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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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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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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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造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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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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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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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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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内设计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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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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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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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广告设计与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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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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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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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建筑工程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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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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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建筑工程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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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5000
|
|
14
|
建筑设计技术
|
25
|
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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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摄影摄像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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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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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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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软件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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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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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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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一体化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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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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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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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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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计算机网络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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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5000
|
|
20
|
软件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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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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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询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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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企合作
订单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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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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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信息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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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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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询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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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企合作
订单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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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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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网络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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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
详询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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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企合作
订单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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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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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管理与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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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
详询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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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企合作
订单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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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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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商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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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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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询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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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企合作
订单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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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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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音乐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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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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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询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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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企合作
订单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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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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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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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
详询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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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企合作
订单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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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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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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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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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询院校
|
校企合作
订单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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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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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设计与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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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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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询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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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企合作
订单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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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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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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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招生范围和报考条件
1、招生范围:单独考试招生对象为取得2015年河北省普通高考报名资格的考生(含对口考生)。
2、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均符合教育部《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入学后复查。
五、报名办法
1、填报志愿形式:网上填报志愿+现场确认
第一志愿填报时间为2015年4月10日10时至14日10时,第二志愿填报时间为2015年5月8日20时至9日10时,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进行填报。考生应认真阅读我省有关单招规定和我院单招方案,并按照省教育考试院的规定和要求填报志愿,报考我院考生可以填报六个专业志愿。
2、交费及志愿信息确认
填报志愿成功后,考生需缴纳150元考试费。逾期未缴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单独招生考试资格,特殊情况可与学院招生办联系。一经缴费由于自身原因未参加考试及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不退考试费。
考生可以到河北省内农业银行任意营业网点缴费,在“附加信息及用途”栏一定要注明“单招考试费、考生姓名、考生号或身份证号”等信息,并保存好汇款凭单。
银行账号:50371001040014598;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石家庄华安支行;
开户名称:河北劳动关系职业学院;
考生也可到学院招生办公室或指定地点缴费,报到时凭缴费收据领准考证。
3、领取准考证
已确认报考的考生4月24日8:30—17:30到我院招生办公室领取准考证。领取准考证须携带如下材料:
①身份证(或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带有照片的户籍证明,户籍证明须交一份复印件留档)。
②报考证(由各市县高考报名点出具的加盖公章确认的报考证)。
银行缴费收据或学院缴费收据。
六、考试及选拔
考试工作在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与监督下,学院采取“文化水平考试+综合素质测试”相结合的形式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其中,文化水平考试的考核形式为闭卷笔试,综合素质测试的考核形式为面试。
1、文化水平考试
①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和英语三科一张卷,总分300分,每科分值均为100分。命题内容依据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大纲命题。考试时间120分钟。
②对于高中考生,如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语文、数学、外语三门均达到B等以上(含B等) ,可免于学院自行组织的文化水平考试,按240分记;也可以参加学院组织的文化水平考试,文化水平成绩按照实际考试成绩计算。学业水平成绩等级证书由考生提供,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办公室上报省中考中心审核,以省中考中心审定结果为准。免考名单将在考试期间予以公示。
2、综合素质测试
综合素质测试(面试)由学院聘请专家(包括部分行业、企业专家)成立综合素质测试(面试)专家组,对考生综合素质进行测试,总分200分。综合素质测试(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沟通交流能力、应变能力、形象气质和礼貌修养。测试时间不超过10分钟。采用个人陈述,专家提问,考生现场解答,专家集体评分确定成绩。
3、免试入学
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
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术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
符合上述免试考生领取准考证时,提交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待学院单独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后,办理免试入学,名单在学院单招网予以公示。
4、考试安排
考试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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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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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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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9:00-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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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水平考试(笔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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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14:0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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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素质测试(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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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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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8:30-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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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素质测试(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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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14:0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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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素质测试(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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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命题、考试与评卷原则
命题、考试与评卷在省教育厅和教育考试院的指导监督下由我校组织实施。按照“阳光工程”的精神和要求,严格保密制度,贯彻“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原则,认真做好各项工作。
1.命题:由学院聘请外校专家和选聘本校有丰富经验教师组成的命题专家组,在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纪检监察组的监督下,进行全封闭式秘密命题。试卷的印刷、运输、保密等工作严格按照《河北省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2.考试:严格按照《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实施细则》执行。严格考试管理过程,严肃考风考纪,对在考试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进行处理。
3.评卷:由学校组织专家按照《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工作规定》进行,实行责任制,采取封闭式流水评卷方式。科学合理的制定评判标准,加大信息公开及结果公示力度,确保考试评判工作公正、透明。
八、录取原则
录取工作在河北省教育考试院领导下,由学院统一组织录取,根据考生总分分专业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录取过程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衡量,结合考生文化基础考试与综合素质测试的成绩,择优录取。
1、录取中对考生身体条件的要求,执行相关部委有关规定。
2、录取办法: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分相同情况下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分数高者优先录取。同一专业大类内,专业确定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统筹安排。
3、专业调剂:根据填报专业志愿顺序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进行录取,若第一专业志愿生源不足,则录取第二专业志愿考生;若还不能满足计划,则从同一类别的其他专业志愿考生中选择,直到调整计划录满为止。
4、经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后,拟录取考生的名单在我院招生信息网公布,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发放录取通知书。
5、已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河北省2015年普通高考,也不能被其它高校录取;未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河北省单招征集志愿或2015年普通高考。
九、新生报到和新生复查
1、新生报到时,须携带考生符合报名条件所对应的证明材料原件及高中毕业证书,由学院验证。
2、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思想政治、品德、文化水平、健康情况等方面的复查。
3、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报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取消其入学资格,并将其档案退回其户籍所在地。对在新生复查中发现的其他问题,按《河北劳动关系职业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十、单独招生考试工作时间安排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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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作 内 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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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0日10时—14日10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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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网上填报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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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0日—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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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到河北省内任意农业银行网点缴费或到学院招生办公室和指定地点缴纳考试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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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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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实会考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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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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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文化考试免考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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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4日8: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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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本人必须携带相关资料到河北劳动关系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或到指定地点领取单独招生考试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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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5日至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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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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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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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统核实公布成绩。考生如有异议,请与学院招办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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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5日至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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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志愿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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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8日20时—9日10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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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志愿征集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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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9日至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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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志愿录取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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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5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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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寄录取通知书等入学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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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单独招生录取学生享受的待遇
学生入学后与普通高考录取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由河北劳动关系职业学院颁发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和河北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发放的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十二、监督机制
1、单独招生工作在学院单独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学院纪检部门全程参与监督,自觉接受上级领导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按照“严格程序,加强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做到报名条件公开,选拔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公开。
2、凡在单独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省教育考试院,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十三、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石家庄市红旗大街南端学院路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