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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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工程职业学院2015年单招招生简章

2015-03-13    作者:    来源:河北单招网

2015年石家庄工程职业学院单独考试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石家庄工程职业学院2015年单招招生简章 图1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改革工作的通知》冀教学〔2015〕1号精神,我院2015年继续面向社会组织单独考试招生。我院将认真按照通知要求,实施“阳光工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结合我院实际,积极探索多元化选拔方式,推动我院单独考试招生改革稳步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
  
  1、学院成立由院长担任组长,由主管招生、教学管理的副院长和省教育厅督导专员担任副组长的“石家庄工程职业学院单独考试招生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单独考试招生各项工作。
  
  2、成立单独考试招生办公室
  
  学院单独考试招生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招生办公室),负责单独考试招生各项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办公室下设招生录取组、命题考务组、安全保卫组、纪检监察组、后勤保障组。
  
  (1)招生录取组(责任部门:招生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考生报考组织工作;负责编制招生简章和相关规章制度;负责拟订、实施招生宣传计划;负责解答考生的有关问题;协调工作计划的落实;负责按照录取规则开展录取工作,负责录取通知书寄发。
  
  (2)命题考务组(责任部门:教务处)。
  
  主要职责:负责文化考试试题和专业技能测试内容的命制、审核和保管;负责考场的编排和落实;负责监考教师的培训和安排;负责文化考试和专业测试的安排;负责考试成绩的统计。
  
  (3)安全保卫组(责任部门:保卫处)。
  
  主要职责:负责试题传递、保管的安全;负责考试期间外来车辆管理和校园秩序的维护。
  
  (4)纪检监察组(责任部门:学院党委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监督检查,受理涉及违反招生政策、规定与纪律问题的投诉和举报,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5)后勤保障组(责任部门:后勤处)。
  
  主要职责:负责招考录期间的后勤保障、车辆调派和相关服务工作。
  
  二、招生对象
  
  参加2015年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的考生(含对口类考生)。
  
  三、招生计划及专业 

 

专业名称

学制

招生

计划

备注

建筑工程技术

3

60

工程造价

3

40

工程监理

3

40

工程测量技术

3

40

建筑设计技术

3

40

室内设计技术

3

40

建筑工程管理

3

30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

3

40

道路桥梁工程技术

3

40

铁道工程技术

3

40

航空机电设备维修

3

40

机电一体化技术

3

40

电气自动化技术

3

30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3

30

飞机制造技术

3

40

航空服务

3

40

低空无人机操控技术

3

30

航空通信技术

3

25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3

30

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

3

25

会计

3

40

会计电算化

3

40

会计与审计

3

25

计算机类

3

40

计算机应用技术、动漫设计与制作、计算机网络技术、软件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移动通信技术

市场开发与营销

3

25

工商企业管理

3

25

电子商务

3

25

物流管理

3

25

环境艺术设计

3

25

体育服务与管理

3

30

经济管理

3

25

供用电技术

3

25

新闻采编与制作

3

25

财政金融类

3

40

金融与证券、国际金融

园林工程技术

3

25

园林技术

3

25

旅游管理类

3

40

旅游管理、酒店管理

艺术设计类

3

30

电脑艺术设计、广告设计与制作

畜牧兽医类

3

25

畜牧、畜牧兽医

护理

3

120

使用“单招联考”成绩

医学影像设备

维护与管理

3

80

使用“单招联考”成绩

总计

1500

  四、填报志愿
  
  考生于4月10日10时至14日10时,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进行一志愿填报。5月8日20时至9日10时,拟参加二志愿征集的考生届时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征集计划填报志愿。
  
  五、考试安排
  
  考试时间及科目:

日期

时间

考试科目

426

1000--1200

文化测试(语文、数学、英语)

426

1400--1800

综合素质测试

  说明: 医学影像设备维护与管理、护理专业使用“单招联考”成绩,具体时间和内容待定。
  
  1、文化测试
  
  文化测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三科为一张试卷,各科满分均为100分,总分300分。命题内容依据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大纲命题。考试时间120分钟。如果语数英会考成绩均在C(含)以上,可免考文化测试科目,直接折算文化成绩(A:90分,B:75分,C:60分)。申请免考的考生带上身份证和会考成绩证明到学院招办办理免考手续。
  
  2、综合素质测试
  
  综合素质测试(面试)由学院聘请专家(包括部分行业企业专家)成立综合素质测试(面试)专家组,对考生综合素质进行测试,总分200分。综合素质测试(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沟通交流能力、应变能力、形象气质等综合素质。
  
  3、考试费缴纳方式(两种任选其一):
  
  考试费每生100元。
  
  (1)、考生可通过银行汇款缴纳(领取准考证前)。
  
  户名:石家庄工程职业学院;
  
  开户银行:工行中华支行;
  
  账号:0402020519300050272;
  
  汇款用途写上自己的姓名,领取准考证时请出示汇款收据。
  
  (2)、领取准考证时,现场交纳考试费。
  
  考生于4月24日-25日到学院招生办公室领取单独考试招生准考证。
  
  4、其他
  
  我院不以任何形式举办与单独招生试点挂钩的辅导班、补习班。
  
  六、命题、考试组织与评卷
  
  按照“阳光工程”的精神和要求,在河北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和监督下,学院统一组织,认真做好单独招生命题、考试、评卷和录取等工作,严格保密制度,贯彻“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原则。
  
  1.命题:学院聘请校外专家和有丰富经验的教师组成命题专家组,在单独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和纪检监察组的监督下,进行全封闭式命题。试卷的印刷、运输、保密等工作严格按照《河北省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2.考试组织:制定《石家庄工程职业学院单独考试工作方案》,严格考试过程管理,严肃考风考纪,规范操作程序,对在考试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制定《石家庄工程职业学院单独考试应急预案》,及时处理由于各种原因引起的突发性事件。
  
  3.评卷、登统:学院组织评卷小组,科学合理的制定评判标准,参照《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工作规定》组织实施。同时加大信息公开、公示力度,确保考试评判工作公平、公正。
  
  七、成绩公布和复核
  
  学院于考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在学院招生信息网站公布成绩,学生凭相关身份信息查询,对自己考试成绩有异议的,于成绩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向招生办公室提出复核申请,招生办公室于收到申请后2个工作日内提出意见并告知考生。
  
  八、录取
  
  1、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考生考试的总分(文化成绩+综合素质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分同分情况下,优先录取综合素质成绩高的考生。
  
  2、各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3、免试资格:获得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
  
  4、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最终入选考生名单,报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录取,并在学院招生考试信息网站公布。
  
  5、航空服务专业要求:五官端正,身材匀称,性格开朗,举止端庄,无色盲、色弱;女生身高162cm以上,男生身高172cm以上。
  
  6、护理专业要求:女生身高158cm以上,男生身高168cm以上。
  
  九、待遇:
  
  通过我院单独考试选拔录取的新生属于国家计划内统招,其学籍管理、学费、学历文凭与参加全国统一高考的学生一样,并同样享受“国家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和学校的奖、助学待遇等。
  
  十、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学府路169号石家庄工程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050061        

    咨询电话:0311-875436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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