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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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政法职业学院2015年单招招生简章

2015-04-10    作者:    来源:

河北政法职业学院2015年单招招生简章

河北政法职业学院
 
  为了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河北省2015年普通院校高职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和省考试院《河北省2015年普通院校高职单独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的有关精神,积极适应国家和社会对高职高专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形势要求,确保我院2015年单招工作的公平、公正和顺利进行,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原则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单独考试招生工作为契机,探索多元化选拔录取方式;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强化职业能力和综合素质测试,选拔综合素质高、具有创新精神和专业潜质的人才入校学习,提高生源质量;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高职教育持续健康发展。
  
  二、组织保障
  
  1、学院成立由院长任组长、纪委书记、主管招生和主管教学的副院长任副组长、有关处室负责人和各系主任为成员的“河北政法职业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学院单独考试招生的各项工作,命题、考试、录取中的重大问题,一律由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2、成立单独考试招生办公室
  
  学院单独考试招生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负责单独考试招生各项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协调各组工作计划的落实。办公室下设招生录取组、命题考务组、安全保卫组、后勤保障组、新闻宣传组和纪检监察组。
  
  (1)招生录取组(责任部门:招生就业处)
  
  主要职责:负责招生计划的拟订和申报;负责考生报考的相关组织工作;负责拟订招生简章、实施方案及其它相关规章制度;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招生宣传计划;负责接受招生咨询;协调各组工作计划的落实;负责按照录取规则开展录取工作;负责各种信息、数据的汇总、传递和上报;负责录取通知书寄发等。
  
  (2)命题考务组(责任部门:教务处)
  
  主要职责:负责拟订与考试有关的文件;负责文化考试试题和综合素质测试内容的命制、审核和保管;负责考场的编排和落实;负责监考教师的培训和安排;负责组织文化水平考试;负责组织考生学业水平成绩的折算;负责组织综合测试。
  
  (3)安全保卫组(责任部门:保卫处)
  
  主要职责:负责试题转递、保管的安全;负责报到、考(测)试期间校园秩序的维护;负责考生在学院期间的其他安全。
  
  (4)后勤保障组(责任部门:后勤处)
  
  主要职责:负责考录期间的后勤保障和服务工作。
  
  (5)新闻宣传组(责任部门:院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网络、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的沟通和宣传。
  
  (6)纪检监察组(责任部门:院纪委)
  
  主要职责:负责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监督检查,受理涉及违反招生政策、规定与纪律问题的投诉和举报,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3、加强招生考试人员的培训和政策宣传工作,实施“阳光工程”。
河北政法职业学院
  
  三、招生专业与计划
  
  2015年单独招生专业为44个,总计划为2160人。
 
序号 专业名称 招生计划
1 法律事务 150
2 司法助理 30
3 法律事务(律师方向) 80
4 法律事务(国际经济法方向) 30
5 国际经济与贸易 50
6 国际商务 40
7 国际金融 50
8 报关与国际货运 30
9 资产评估与管理 30
10 金融管理与实务 30
11 电子商务 40
12 软件技术(3G软件开发) 30
13 计算机网络技术(3G数据网络构建方向) 30
14 计算机信息管理(移动互联网4G-LTE方向) 30
15 经济信息管理(管理软件应用工程方向) 30
16 图形图像制作(超媒体设计方向) 30
17 三维动画设计 30
18 艺术设计(建筑可视化方向) 30
19 会展策划与管理 40
20 人力资源管理 70
21 物业管理 40
22 文秘(高级商务助理方向) 40
23 房地产经营与估价 40
24 环境艺术设计 40
25 工程测量与监理 60
26 工程造价 60
27 城市园林(项目管理方向) 30
28 建筑工程管理 30
29 园林技术 30
30 制冷与空调技术 50
31 旅游管理 30
32 酒店管理 30
33 物流管理 60
34 市场营销 60
35 连锁经营管理 30
36 应用英语 30
37 商务英语 30
38 航空服务 200
39 表演艺术(航空服务方向) 30
40 航空服务(安全检查方向) 100
41 会计电算化 120
42 投资与理财 30
43 财务管理 60
44 会计(司法会计方向) 50
合计 2160
咨询电话:0311—87115522 来电请告知是从河北单招网上看到。
  
  四、招生对象和报考条件
  
  1、招生对象:参加2015年河北省普通高考报名(含对口)的考生。
  
  2、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均符合教育部《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3、航空服务有关专业考生形象要求:(1)航空服务和艺术表演(航空服务方向):年龄不超过二十周岁,即199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男生身高175-185CM,女生162-173CM,形象气质佳,矫正视力C表0.7以上;身体裸露部分无明显疤痕。(2)航空服务(安全检查方向):年龄不超过二十周岁,即199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男生身高170-185CM,女生160-175CM,身材匀称,五官端正,形象气质佳;身体裸露部分无明显疤痕。
  
  五、报名办法
  
  1、报名形式:网上报名
  
  全省单招考生统一填报志愿的时间为2015年4月10日10时—14日10时,考生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进行填报。考生应认真阅读我省有关单招规定和我院单招方案,并按照省教育考试院的规定和要求填报志愿。每个考生可以报考六个专业志愿。
  
  2、交费
  
  为了方便,考生一律到学院参加考试时,在报到现场缴费。交费金额为90元/生。
  
  3、在4 月22日全天,已确认报考的考生到我院校本部报到、交费并领取《准考证》,领取《准考证》须携带如下材料:
  
  ①《身份证》(或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带有照片的户籍证明,户籍证明须交一份复印件留档)。
  
  ②《报考证》(由各市县高考报名点出具的加盖公章确认的报考证)。
  
  ③现场缴费收据。
河北政法职业学院
  
  六、考试及选拔
  
  考试工作在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与监督下,学院采取“文化水平考试+综合素质测试”相结合的形式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考试满分为500分。其中,文化水平考试的考核形式为闭卷笔试,综合素质测试的考核形式为面试。
  
  1、文化水平考试
  
  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和英语。三科一张卷,语文满分100分,数学满分50分,英语满分50分,考试时间为150分钟。命题内容依据《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大纲》。
  
  2、综合素质测试
  
  综合素质测试(面试)由学院聘请专家成立综合素质测试(面试)专家组,对考生综合素质进行测试,综合素质测试(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沟通交流能力、应变能力、形象气质和礼貌修养。面试满分为300分。
  
  3、免试入学
  
  对于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术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可免试录取。
  
  免试入学考生优先录取,招生计划不单列。
  
  七、单招的各项工作时间安排
  
  河北政法职业学院2015年单招工作时间安排表

时 间

工 作 内 容

4月10日10时—14日10时

考生网上填报志愿

4月22日8时—17时

考生报到、现场交费并带本人身份证、报考证、缴费收据到校本部领取《准考证》。

4月23日—24日

文化水平考试、综合素质测试、航空服务专业考生体检

4月26 日

向考生公布成绩。如有异议,考生可反映。

4 月27日-28日

网上向省考试院上报考生成绩并下载体检信息。组织录取。

4月29日

向省考试院面报录取名单等材料。

5月12日前

向考生公布录取结果

 

  八、命题、考试与评卷
  
  命题、考试与评卷在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监督下由我院组织实施。我院将按照“阳光工程”的精神和要求,认真做好单独招生命题、考试、评卷和录取等工作,严格保密制度,贯彻“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原则。
  
  1、命题:由学院聘请校内外专家进行全封闭式秘密命题。试卷的印刷、运输、保密等工作严格按照《河北省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2、考试:按照《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实施细则》执行。严格考试过程管理,严肃考风考纪,规范操作程序,对在考试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
  
  3、评卷:由学院组织专家参照《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工作规定》进行。科学合理的制定评判标准,加大信息公开及结果公示力度,确保考试评判工作公平、公正、透明。
  
  九、考生体检
  
  有关航空服务专业学生须进行体检,学校根据考生的文化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测试(面试)成绩,确定参加体检的考生名单,体检合格的考生方可进入录取阶段。体检时间为4月24日,体检费300元/生(由民航体检中心收取)。
  
  其他专业体检内容按教育部、卫生部、残联指导意见进行。
  
  十、录取程序
  
  1、考生综合素质测试分数与文化水平考试分数之和得出考生总
  
  分,进入录取阶段。
  
  2、进入录取阶段的考生,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由高分向低分依次择优录取。
  
  3、考生总分相同情况下,根据综合素质测试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4、综合素质测试、文化水平考试有一项缺考不予录取。
  
  5、有关航空服务专业的考生,须通过我院的合作方组织的航空体检,方可录取。
  
  6、拟录取结果向社会公示3天,接受社会监督。
  
  7、拟录取名单报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
  
  8、已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河北省2015年普通高考,也不能被其它高校录取;未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河北省2015年普通高考。
  
  十一、新生报到和新生复查
  
  1、新生报到时,须携带《录取通知书》、《报考证》和《身份证》。
  
  2、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进行文化、健康等方面复查。
  
  3、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报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取消其入学资格,并将其档案退回其户籍所在地。
  
  十二、联系部门与方式
  
  通信地址:石家庄市友谊北大街569号河北政法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
  
  邮政编码:050061

    咨询电话:0311—87115522 来电请告知是从河北单招网上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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