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石家庄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单独考试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和《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改革工作的通知》(冀教学〔2015〕1号)精神,我校将进一步深化招生录取制度改革,拓宽优秀人才的选拔渠道,在省教育厅、省考试院的指导和监督下,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单独考试招生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我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以单独考试招生工作为契机,探索多元化考试招生录取机制。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多样化高素质人才的需要,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加强职业能力和综合素质测试,选拔综合素质高、创新能力强、具有专业潜质的人才入校学习,努力提高生源质量,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高职教育持续健康发展。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为了更好的完成单独考试招生工作,我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主管招生、教学管理的副校长及纪委书记任副组长的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部署单独招生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并设单独招生工作办公室(办公地点:招生处),具体负责单独招生各项工作的协调。领导小组下设:纪检组、考务组、安全保卫组、后勤保障组等共7个工作小组。
1、单招联考纪检组
责任部门:纪检委
主要职责:负责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监督检查,受理涉及违反招生政策、规定与纪律问题的投诉和举报,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2、单招联考考务组
责任部门:教务处
主要职责:负责考场的编排、落实及布置;负责确定监考人员及其培训;负责监考用具的制作分发;负责文化基础和综合素质与能力测试的安排及违规处理;负责考务费的计算报批等。
3、单招联考安全保卫组
责任部门:保卫处
主要职责:负责试卷运送、保管的安全;负责考试期间校园秩序的维护;负责考试期间考场所在大楼的封闭和安全;负责考生在考试期间校内的人身安全等。
4、单招联考后勤保障组
责任部门:后勤处
主要职责:负责保障考试和录取期间的水、电正常供应;负责校园环境卫生的清扫;负责及时维修损坏的桌椅、门窗和锁具等;负责保障考试期间食堂为考生和家长提供足量的餐饮服务等。
5、考生家长接待组
责任部门:团委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学生志愿者,对考试当天来校考生及家长进行接待、路线指引等工作。
6、网络技术支持组
责任部门:信息技术中心
主要职责:负责网络技术支撑,学校主页开通单招子网页,保障单招期间学院网络运行的安全与稳定;其它有关单招网络技术支持。
7、新闻宣传组
责任部门:宣传部
主要职责:负责校内报纸、校刊、网络、广播、标语等各种渠道的宣传等,单招考试日负责标语、彩旗的悬挂安置,营造考试氛围。
三、命题、考试与评卷
1、聘请专家和有丰富经验的教师组成命题专家组,在单招联考工作领导小组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全封闭式命题。试卷的印刷、运输、保管等工作严格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规定》,按照《河北省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及《2015年河北省普通院校高职医学卫生类(临床医学类除外)单招联考考务工作办法》执行。
2、考试参照《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工作规定》,严格按照《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实施细则》及《2015年河北省普通院校高职医学卫生类(临床医学类除外)单招联考考试实施办法》执行。严格考试管理,严肃考风考纪,对在考试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3、由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评卷小组,按照《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工作规定》及《2015年河北省普通院校高职医学卫生类(临床医学类除外)单招联考阅卷管理办法》采取封闭式评卷方式。科学合理的制定评判标准,加大信息公开及结果公示力度,确保考试评判工作公正、透明。
四、考试内容与时间安排
1、考试科目分为文化基础考试和综合素质与能力测试两部分,总分为500分。
(1)文化基础考试:包括语文、数学、英语,考试形式均为笔试。单科满分100分,共计300分,考试时间为180分钟。考核内容在《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大纲》中规定的考试范围内。
(2)综合素质与能力测试:考试形式为面试,包括综合素质测试(含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个人特长等)和职业适应性测试(含从事医学相关职业的生理、心理素质和基本生物知识等)两部分。时间约10—20分钟,满分200分。
2、时间安排
(1)文化基础考试(笔试),具体考试时间为:
2015年4月25日8:30—11:30 语文、数学、英语三科笔试
(2)综合素质与能力测试(面试),具体考试时间为:
2015年4月25日 下午13:00—18:00
2015年4月26日 上午8:00—12:00
2015年4月26日 下午13:00—18:00
五、考点安排及组织单位
本着方便考生和便于组织的原则,进行考点布局和组织单位安排,具体安排如下:
考生所在地市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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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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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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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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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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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石家庄人民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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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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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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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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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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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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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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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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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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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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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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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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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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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北石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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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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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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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护理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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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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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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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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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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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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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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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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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公布成绩与复核
考试成绩由学校公布,并接受考生电话查询。如考生对成绩有异议,请在3日内向单招联考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请。
七、招生对象及计划
2015年在河北省报名参加普通高考考生和对口招生考生,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均符合教育部《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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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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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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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费
(元/年/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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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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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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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腔医学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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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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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00
|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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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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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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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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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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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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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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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影像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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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
|
6000
|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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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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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检验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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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
|
6000
|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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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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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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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
|
6000
|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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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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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营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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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
|
6000
|
50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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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视光技术
|
3年
|
6500
|
50
|
8
|
医疗美容技术
|
3年
|
7000
|
50
|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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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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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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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0
|
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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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药品经营与管理
|
3年
|
6000
|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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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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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复治疗技术
|
3年
|
6000
|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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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填报志愿与录取
1、全省统一填报志愿的时间为:2015年4月10日10:00—14日10:00,考生可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进行填报。考生须认真阅读我省单独招生考试的相关规定,以及我校的单独考试招生方案,并按照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的规定和要求填报志愿,未通过“河北省普通院校高职单招考生志愿填报系统”报考的志愿无效。
2、医学卫生类(临床医学类除外)单招联考实行平行志愿录取方式,考生可报考统一类别的所有院校,按“院校+专业”模式填报志愿和录取。考生可同时填报12个“院校+专业”平行志愿。
3、录取原则
(1)文化基础考试、综合素质与能力测试有一项缺考不予录取。
(2)按考生总成绩(文化基础考试成绩+综合素质与能力测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3)总分相同时,以文化基础成绩优先,考生按语文、数学、英语顺序比较单科成绩,择优录取。
(4)根据关于单独招生工作有关通知精神,已被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河北省2015年普通高考或对口招生考试;未被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河北省2015年普通高考或对口招生考试。
九、缴费及打印准考证
1、已确认在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填报志愿的考生,须在2015年4月19—24日登录“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招生信息网按照要求缴纳考试费150元整。
2、已通过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填报志愿并足额缴付考试费的考生登录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招生信息网查询,并按要求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凭此证参加笔试和面试)。
3、考试要求:考生于考试当天携带报名点打印的《报考证》(由各高考报名点出具的加盖公章确认的报考证)、准考证、身份证(或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和所需考试用品按时到达指定地点进行考试,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十、新生待遇
我校单独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在学费、住宿费、日常教学管理、国家奖、助学金等方面均与参加普通高考录取的学生一致。新生户口迁移一律采取自愿的原则,户口迁移手续根据公安部门规定办理。毕业后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普通大专学历证书,并由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办理报到证、就业协议书。
十一、免试入学
1、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术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
2、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或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
符合上述免试入学条件的考生于4月17日到考生所在地市的考试组织单位提交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提交加盖所在学校或单位公章的证明信。
十二、单独招生联考日程安排
时 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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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作 内 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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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4月10日10时至14日10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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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网上志愿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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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4月15日9时至16日9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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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考生第一志愿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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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4月19-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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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通过网上缴费方式缴纳考试费;
登录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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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4月24日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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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确认考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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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4月 25、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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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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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4月28日17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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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报考生成绩、下载考生体检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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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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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考生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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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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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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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5月5日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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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志愿录取上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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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5月6日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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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志愿录取上载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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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5月8日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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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志愿录取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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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2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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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公布录取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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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石获南路209号(东侧门),石家庄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