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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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6年单招招生简章

2016-03-05    作者:    来源:河北单招网

保定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6年单招招生简章

 

保定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6年单招招生简章 图1

 

保定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6年单招招生简章 图2

 

保定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6年单招招生简章 图3

 

保定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6年单招招生简章 图4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2016年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冀教学〔2015〕25号)精神,按照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对2016年普通院校高职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具体要求,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一)贯彻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文件精神,以组织参加单独考试招生工作为契机,探索多元化选拔方式。

 

  (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努力提高测评手段。

 

  (三)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在考试内容和评分标准上突出对考生各方面素质的评价,并根据专业特点,选拔综合素质高、具有创新精神和专业潜质的人才。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为了保障2016年单独招生工作的顺利实施,学校特成立2016年单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单招考试各项工作的统筹安排,协调部署。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柴志高(学校校长)

 

  副组长:杨金国  任国增  王耀威  张宝红

 

  单招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地点在学校招生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杨金国副校长兼任,成员有:王惠然、张广东、杨玉新、刘晓辉,具体负责开展各项单招考试具体工作。相关工作人员由各部门选拔,经培训后上岗。

 

  同时,为了保证整个单招考试过程公开、公平、公正,学校特成立纪检监察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张宝红(校纪委书记)

 

  成  员:王  勋  康少华  刘彦坡  蔡海维  姜福李

 

  纪检监察小组全程参与本次单独招生考试,加强对考试命题、制卷、评卷、录取等环节的监管力度,确保考试安全及保密工作。纪检监察小组同时受理涉及违反招生政策、规定与纪律问题的投诉和举报,查处违法违纪行为,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单招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考务组、命题阅卷组、阅卷登统组、录取组、后勤保障组和安全保卫组。

 

  1.考务组

 

  主要职责:负责考场的编排和落实;负责考务用品的准备;负责确定监考人员及监考人员的培训;负责文化考试和职业适应性测试的安排组织的工作。

 

  2.命题阅卷组

 

  主要职责:负责文化考试试题和职业适应性测试试题的命制;负责制定科学合理的答卷评判标准及评卷。

 

  3.阅卷登统组

 

  主要职责:负责试卷评阅,考试成绩的录入、统计和报送。

 

  4.录取组

 

  主要职责:负责录取名单的上传下载,录取信息的及时处理,及相关志愿征集工作。

 

  5.后勤保障组

 

  主要职责:负责及时汇总考生缴费数据;负责考务工作相关费用的审核、支出;负责考试期间的物资、生活保障及其他工作保障。

 

  6.安全保卫组

 

  主要职责:负责试卷和题库转递、保管安全;负责考试期间校园及周边环境的安全保障;负责校内外车辆调度。

 

三、招生范围及报考条件

 

  (1)招生范围:参加2016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且符合所报考院校招生条件的考生(含对口类考生),各科类可报考我校,报名资格条件由我校负责审核。

 

  (2)报考条件: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均符合教育部《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3)体检要求:依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考生身体健康条件要求如下:

 

  1、色盲、口吃者不宜报考。

 

  2、患有嗅觉迟钝、步态异常、驼背、面部疤痕、血管瘤、黑色素痣、白癜风者不宜报考。

 

  3、两耳听力均在3米以内,或一耳听力在5米另一耳全聋的不宜报考。

 

序号

专业名称

招生

计划

学费

元/年

是否

联考

备注

1

学前教育(670102K)

300

5600

文理兼收

2

美术(插画)(650125)

20

6000

文理兼收

3

舞蹈表演(650207)

20

6000

文理兼收

4

早期教育(670101K)

80

5600

文理兼收

5

美术教育(670113K)

20

6000

文理兼收

6

音乐教育(670112K)

20

6000

文理兼收

7

体育教育(670114K)

20

6000

文理兼收

8

英语教育(670106K)

20

5600

文理兼收

9

小学教育(综合文科)

(670103K)

50

3500

文科考生

10

小学教育(综合理科)(670103K)

50

3500

理科考生

合计

600

 

四、报考办法、缴费及准考证的发放

 

  (1)填报志愿时间为:2016年3月10日10时至3月14日10时(全省统一时间)

 

  (2)报考方式:报考我校考生可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进行填报。考生应认真阅读省教育厅、考试院有关单招规定和我校单招简章,并按照省教育考试院的规定和要求填报志愿。同时,考生可登陆我校官网了解我校有关单招政策,或致电0312-3633460咨询相关报名事宜,我校招办工作人员会竭诚提供帮助。

 

  (3)按河北省教育厅公布2016年单招考试有关规定,我校学前教育专业、美术(插画)、舞蹈表演等专业为联考单招专业,即报考我校上述专业的考生需要参加全省联考,具体要求请认真阅读相关专业的全省联考实施方案(可在我校网站查询),请各位考生根据省考试院规定的各时间节点及时完成各报考环节,如需帮助请致电0312-3633460或3651175咨询。联考单招实行平行志愿录取方式,考生可在同一专业大类中选报五所学校,每所院校最多填报六个专业,省考试院依据考生志愿顺序确定录取院校。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以参加二次志愿征集。

 

  我校早期教育、英语教育、体育教育、美术教育、体育教育、小学教育(文科、理科)等七个专业实行单考单招,考生在第一次填报志愿时可填报我校五个专业,但报名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考试,并按照我校向社会公布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

 

  (4)二次志愿征集时间

 

  如我校一志愿未完成招生计划,一志愿未被录取考生可以根据省考试院公布的我校计划缺额,在2016年4月23日20时至24日16时登陆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进行二次志愿填报,选择报考我校相关专业,或在4月22日致电我校咨询征集志愿有关事宜。

 

  (5)缴费时间、金额及方式:考生网上填报志愿后,报名参加我校单考单招的考生在2016年3月25日前进行缴费,缴费金额100元。考生可到河北省内各银行电汇缴费,我校开户名称:保定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涿州支行,账号:50-521101040004273,请务必在备注栏标明考生姓名和考生号。另路途较远或汇款不方便的同学可以跟我校联系,说明情况,并在考试当天到我校财务科直接缴费。

 

  (6)准考证的发放

 

  完成缴费的考生于4月1日上午08:30到下午17:30到我校招生办公室领取准考证,或在4月2日考试当天上午开考前半小时到我校招办领取,领取准考证时须携带如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或由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户籍证明需交一份复印件存档)。

 

  2.报考证(由报名点出具的加盖公章确认的报考证)。

 

  3.交费收据。

 

  4.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需提交带有所在学校公章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单。

 

  5.符合免考条件的考生需提交获奖证书和相关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五、命题、考试与评卷

 

  按照教育部“阳光高考”的精神和要求,在河北省教育厅、教育考试院的指导和监督下,遵循“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原则,由我校统一组织,认真做好单独考试招生命题、制卷、考试、评卷等工作,严格规范考试流程,遵守保密制度,保证单招考试的严肃性和公平性。

 

  (一)命题

 

  1.命题组成员:由我校单招工作领导小组我校选派我校副高级以上职称专业教师组成命题小组,命题小组成员身份绝对保密,不对外公开,采取封闭命题方式。试卷的印刷、运输、保密等工作严格按照《河北省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2.命题依据:文化知识考试命题内容主要依据《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大纲》命题。

 

  职业适应性测试命题内容主要依据我校各招生专业的培养目标、职业能力、职业素质等要求命题。

 

  (二)考试

 

  1.考试专业

 

  联考单招专业:我校的学前教育、美术(插画)、舞蹈表演等三个专业参加全省联考。

 

  单考单招专业:早期教育、英语教育、体育教育、美术教育、音乐教育、小学教育(综合文科教育)、小学教育(综合理科教育)等七个专业由我校自行组织考试。

 

  2.考试时间

 

  联考单招:学前教育联考考试时间见河北女子职业技术学院的《学前教育联考实施方案》,美术(插画)、舞蹈表演等联考专业见河北艺术职业学院的《联考实施方案》,考生可登陆牵头院校网站或我校官网查询各联考专业《实施方案》

 

  单考单招:

 

考试时间

科  目

备  注

4月2日

09:30—11:30

文化知识考试

 

13:30—17:30

职业适应性测试

 

4月3日

08:30—11:30

职业适应性测试

 

 

 

 

 

  3.考试地点

  

  联考单招专业:详见各牵头院校联考《实施方案》

  

  单考单招专业:文化水平考试和职业适应性测试均在我校进行,具体考场见准考证。

  

  4.考试内容

  

  联考单招专业:详见各牵头院校联考《实施方案》

  

  单考单招专业:我校单考单招考试内容分文化水平考试和职业适应性测试,以下为单考单招考试规定:

  

  (1)文化水平考试

  

  ⑴中职(中专、技校)考生、社会考生

  

  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和外语三科一张卷,每科120分,共计360分。命题内容依据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大纲命题,考试时间150分钟。

  

  ⑵普通高中生

  

  普通高中生参加我校单考单招,其文化考试可以免试,成绩采用语文、数学、外语三科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分别折算相应的分值,。

  

  对应分值如下:A—120分;B—110分;C—100分;D—90分

  

  注:考生须在填报志愿时选择使用学业水平成绩,否则不能免试。

  

  考生学业水平成绩等级证书由考生提供,并加盖所在学校公章,并在领取准考证时或考试当天上交我校招生办公室,最后由我校招办汇总后上报省中考中心审核,以省中考中心审定结果为准。

  

  如普通高中考生不认同学业水平考试折算成绩,需参加我校组织的文化考试,以实际考试成绩作为最终成绩计入总分。

  

  普通高中生如果学业成绩有缺考科目,由我校直接按学业水平成绩最低等级D级折算其该科成绩,但须考生认可并提交书面申请。考生如不认可,也可以提交书面申请参加我校组织的该科目文化水平考试。

  

  ⑶免试条件和免试成绩折算办法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获得免试资格:

  

  ①对于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获得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术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

  

  ②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

  

  ③免试成绩折算如下: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考生成绩折算为750分;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二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考生成绩折算为680分;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考生成绩折算为600分;获得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术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考生成绩折算为680分;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考生成绩折算为680分;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考生成绩折算为600分。

  

  ⑷免试资格的认定

  

  申请免试的考生须有本人持相关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考生学校开具的相关证明到我校招生办公室直接审查认定,符合条件的考生由我校予以备案上报,不符合条件的考生要求其参加职业技能测试。

  

  (2)职业适应性测试

  

  ①普通高中生和跨专业类报考的对口考生需参加我校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专家组由我校专业教师及外聘有关专家(包括兄弟院校、行业企业专家)组成,对考生职业适应性进行考试,总分390分。每个测试小组由5名评委组成。职业适应性测试主要测试考生的职业适应能力、语言表达沟通能力、应变能力、形象气质和道德修养等方面。

  

  ②报考我体育教育、美术教育、音乐教育的考生请注意:根据省考试院有关规定,我校认可河北省2016年高考体育(艺术)联考成绩,凡报考我校以上专业的考生如参加河北省2016年高考体育(艺术)联考并达到合格线,我校不再进行职业适应性测试,考生只需参加我校组织的文化水平考试(如是高中毕业生,且有高中学业水平成绩,文化水平考试亦免考)。如参加体育(艺术)联考没有合格或没有参加联考的考生则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测试。

  

  (三)评卷

  

  1.评卷组成员:制定《保定幼专单招考试阅卷管理办法》,严格评卷操作流程,由我校政治可靠、责任心强、业务水平高的副高级以上专业教师组成评卷组,实行责任制,封闭阅卷场地,采取流水评卷方式。

  

  2.评卷标准:制定科学合理的评判标准,实施全程信息公开及考试结果及时公示,确保考试评判工作公正、透明。

  

  (四)成绩公布与复核

  

  考生可于4月5日登录我校官方网站查询考试成绩。如考生对成绩有异议,请在3日内向我校招生办提出申请。

  

六、录取

  

  (一)录取原则

  

  1.联考单招录取规则:严格依照联考专业全省联考《实施方案》规定执行。

  

  2.单考单招录取规则:录取时按考生专业志愿优先原则,以考生文化成绩和职业适应性成绩之和作为总成绩,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3.同分考生处理:总分相同时,依照语文、数学、英语、职业适应性成绩顺序比较单科成绩,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4.缺考处理:缺考文化水平考试的考生,如其职业适应性测试达到我校总成绩录取最低分数线,可以录取,缺考职业适应性测试的考生则不予录取。

  

  5.二志愿录取办法:

  

  根据一志愿录取结果,编制二志愿征集计划,做好不同专业内的计划调整,并及时上报省教育考试院。我校承认其他单招院校的考试成绩,同时严格按照河北省教育考试院规定时间进行录取,下载考生信息,报送数据光盘及相关材料。

  

  (二)录取时间安排

  

  1.2016年3月15日9时至16日9时,学校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下载考生第一志愿信息。

  

  2. 2016年4月17日9时至17时,学校登陆河北省教育考试院,通过“高职单招信息管理系统”下载一志愿考生体检和成绩信息。4月18日至20日12时,单招一志愿拟录取;4月20日12时前,我校调整专业计划并上传拟录取考生名单及录取专业;4月21日9时至22日8时,院校下载、确认、调整专业计划并上载确认结果;4月22日9时至23日12时,单招一志愿网上录审备案。

  

  3、4月23日14时至17时,编制二志愿征集计划;4月23日20时至24日16时,一志愿未录取考生可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进行二志愿征集填报;4月25日至26日,我校下载二志愿考生体检和成绩信息,进行拟录取;4月27日至28日,学校到省教育考试院进行二志愿录取备案,领取新生录取名册,同时面报密封后的成绩光盘、违规处理情况材料。

  

七、毕业生待遇

  

  1.参加单独招生考试被录取的考生享受与参加普通高考录取的考生相同待遇,统一注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学籍。

  

  2.修业期满,达到毕业要求,颁发由我校具印和国家教育部网上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学历证书”。

  

八、新生报到及入学复查

  

  新生入学3个月内进行全面资格复查和体检,对违反规定者将按有关规定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

  

九、其他工作要求

  

  1.我校单独考试招生坚持实施高考“阳光工程”,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的通知》中关于“十公开”和“六不准”的规定,严格执行教育部“26个不得”招生工作禁令。

  

  2.命题

  

  参加命题工作的人员不得公开其命题人员或其他命题人员的身份,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有关命题工作的文件、内容或情况。凡违反者,取消其命题人员资格,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评卷

  

  评卷人员不得将答卷、评卷及统分的文件、资料等带出工作场所,评卷情况不得泄露,不得私自拆看密封答卷册,不得涂改考生答卷及成绩。凡违反者,取消其评卷人员资格,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4.纪检监察

  

  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协调、组织、实施、公示和上报的全过程,监督检查各项工作,保证单独招生考试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透明。

  

十、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保定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办公室(涿州市光明路303号)

  

  邮政编码:072750

  

  联系电话:0312-3633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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