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作好2015年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改革工作的通知》(冀教学【2015】1号)精神要求,适应国家和社会对高职高专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形势要求,主动探索推进单独考试招生工作改革,积极创新“需求+能力”人才培养模式,充分发挥学院与行业、产业联系紧密的优势,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确保公平、公正、顺利进行,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一)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开展单独考试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精神,以单独考试招生改革试点工作为契机,探索多元化选拔方式;
(二)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采取笔试和职业适应性测试相结合的方式,强化职业适应性测试,选拔综合素质高、具有创新精神和专业潜质的人才入校学习,努力提高生源质量;
(三)根据学校各专业特点,以就业情况为参考,拓展校企合作层面,从企业需求量大的专业中确定单独招生专业。
(四)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在考试内容和评分标准上突出对考生整体素质的评价,与时俱进,探索高职教育发展的新理念。
二、组织保障
1.学院成立由院长担任组长,教学副院长和纪委书记任副组长,招生和教学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河北女子职业技术学院单独考试招生领导小组”,全面领导、部署和实施单独考试招生各项工作,考试、录取中的重大问题,一律由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2、成立单独考试招生办公室
学院单独考试招生领导小组下设单独考试招生办公室(办公地点:招生就业指导中心,行政楼112室),负责单独考试招生各项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办公室下设招生录取组、命题考务组、财务组、安全保卫组、纪检监察组、后勤保障组、新闻宣传组。
(1)招生录取组(责任部门:学生处)
主要职责:负责考生报考的相关组织工作;负责编制招生简章和相关规章制度;负责拟订、实施招生宣传计划;负责解答考生的有关问题;协调各组工作计划的落实;负责综合素质测试安排;负责按照录取规则开展录取工作;负责录取数据上报、备案及录取通知书寄发等。
(2)命题考务组(责任部门:教务处)
主要职责:负责确定、落实命题组成员;负责文化考试试题和职业适应性测试题库的命制、审核和保管;负责文化水平考试考场编排、监考教师选拔培训、考试组织等工作;负责文化水平考试的阅卷及考试成绩的登统。
(3)财务组(责任部门:办公室、财务室)
主要职责:负责命题经费的发放;负责考生缴费工作;负责及时汇总考生缴费数据;负责其他考务工作相关费用的得审批和发放等。
(4)安全保卫组(责任部门:行政处)
主要职责:负责试卷和题库转递、保管的安全;负责考生报到、考(测)试期间校园秩序的维护;负责考试期间考场所在大楼的封闭和安全;负责考生在学院期间的人身安全等。
(5)纪检监察组(责任部门:学院纪委)
主要职责:负责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监督检查,受理涉及违反招生政策、规定与纪律问题的投诉和举报,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6)后勤保障组(责任部门:后勤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负责考录期间的后勤保障和服务工作。包括考试和录取期间的水、电正常供应,及时维修损坏的桌椅、门窗和锁具等,考试期间食堂为考生和家长提供足量的餐饮服务等。
(7)新闻宣传组(责任部门:办公室、团委)
主要职责:负责校内和校外网络、电视、报纸等各种新闻媒体的沟通和宣传。
三、招生专业与计划
1、2015年单独考试招生总计划为1055人。招生专业和计划见下表。
备注:
(1)学前教育类为我院牵头的全省单独招生联考专业类,具体考试办法详见《河北省2015年学前教育类单独招生联考实施方案》。
(2)护理类和药学专业为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牵头的全省单独招生联考专业类,具体考试办法详见《河北省2015年医技类单独招生联考实施方案》。(3)除学前教育类、护理类和药学专业以外的其他专业(类)由我院单独组织考试。
2、收费标准
学费:普通类专业每生每年5000元,艺术类专业学生每生每年6000元。
住宿费:石家庄主校区每生每年800元,北戴河校区(航海类专业)住宿费每生每年1000元。
四、招生对象和报考条件
1、招生对象:招生对象为取得2015年河北省普通高考报名资格的考生(含中职、中技毕业生,具有高中同等学力考生及往届高中毕业生)
2、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均符合教育部《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3、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遵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及有关规定执行。
4、报考航空服务(国航领航订单班)专业的考生还应符合如下条件:
语言:外语口语标准:要求外语口语较为流利,日常交流基本无障碍。
普通话口语标准:要求声韵母发音清楚,方言语调不明显。
身体条件要求:
女生:
身高:4100px(含)~4375px(含)
体重(kg): [身高(cm)-110] *90%~[身高(cm)-110]*110%
视力:矫正视力0.5以上。
男生:
身高: 174厘米(含)-184厘米(含)
体重(kg):[身高(cm)-105]*90%~[身高(cm)-105]
视力:裸眼视力0.7以上(C字表视力标准)。
5、报考航海类专业条件要求:
航海技术: 文理兼收,男女皆招,无色盲(弱),无复视,身高1.65米及以上,双眼裸眼视力均能达4.7(0.5)及以上,且矫正视力均能达4.9(0.7)及以上。
轮机工程技术:文理兼收,只招男生,无色盲(弱),无复视,身高1.60米及以上,双眼裸眼视力均能达4.6(0.4)及以上,且矫正视力均能达4.8(0.6)及以上。
轮机工程技术(电子船员方向):文理兼收,只招男生,无色盲(弱),无复视,身高1.60米及以上,双眼裸眼视力均能达4.6(0.4)及以上,且矫正视力均能达4.8(0.6)及以上。
港口机械应用技术:文理兼收,只招男生。
国际邮轮乘务:文理兼收,男女皆招,无色盲(弱),无复视,男生身高1.70米及以上,女生身高1.60米及以上。
6、涉外护理专业要求英语成绩卷面分不低于60分;服装设计专业色盲考生限报;服装表演专业限女生填报,身高1.60米以上,五官端正;学前教育专业要求五官端正、口齿清晰;旅游管理类专业要求身高男1.70米以上,女1.60米以上,五官端正。
7、各专业(服装表演除外)招生男女不限;所有考生入学后外语教学为英语。
五、报名办法及专业志愿设置
1、报名形式:网上报名+现场确认
全省统一填报志愿的时间为2015年4月10 日10时— 14日10时 ,考生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网址:http://www.hebeea.edu.cn)进行填报。考生应认真阅读我省有关单招规定和我院单招方案,并按照省教育考试院的规定和要求填报院校志愿。
2、报考方式:考生可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网址:http:/www.hebeea.edu.cn)进行填报。考生应认真阅读省教育厅、考试院有关单招规定和我院单招方案,并按照省教育考试院的规定和要求填报志愿。
3、交费及志愿信息确认
考生填报志愿后,凭考生号于2015年4月20日—21日到河北女子职业技术学院财务室(行政楼)缴费150元。未缴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单独考试招生考试资格,特殊情况可与学院招生办联系。一经缴费由于自身原因未参加考试及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不退考试费。
4、完成缴费的考生于 4月 20日 8:30时—21日16:30时到我院招生就业指导中心(行政楼112室)领取准考证,或由报考院校集中领取。
领取准考证须携带如下材料:
①身份证(或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带有照片的户籍证明,户籍证明须交一份复印件留档)。
②报考证(由各市县高考报名点出具的加盖公章确认的报考证)。
③交费收据。
④属于应届高中毕业生的考生需提交带有所在学校公章的会考成绩单。
⑤符合免考条件的考生需提交获奖证书和相关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六、考试及选拔
学院采取“文化水平考试+职业适应性测试”相结合的形式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其中,文化水平考试的考核形式为闭卷笔试,职业适应性测试根据专业不同采取笔试或面试的考核形式。
1、考试时间安排
注:职业适应性测试时间,根据报考考生的人数,有可能适当延长或缩减。
2、考试地点
考试安排在河北女子职业技术学院,具体考场见准考证。
3、考试内容
(1)文化水平考试
①中职考生、社会考生
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和英语三科,每科100分,共计300分。命题内容依据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大纲命题,考试时间150分钟。
②普通高中生
参加单招的普通高中生,其文化水平考试可以免试,成绩采用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分别对应的分值。
对应分值如下:A--90分;B--75分;C--65分;D--40分
(2)职业适应性测试
职业适应性测试由学院聘请专家(包括部分行业、企业专家)成立职业适应性测试专家组,对考生综合素质进行测试,总分20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主要测试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沟通交流能力、应变能力、形象气质和礼貌修养。
4、免试入学
(1)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考生可免试入学
①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术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
②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
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成绩按照以下办法折算计分:
①国家级一等奖及相当于一等奖的,总分计500分;
②国家级二等奖的,总分计450分;
③国家级三等奖的,总分计400分;
④省级一等奖的,总分计450分;
⑤具有高级工、技师或县级劳模的,计400分。
七、命题、考试与评卷
命题、考试与评卷在河北省教育厅和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监督下由我院组织实施。我院将按照“阳光工程”的精神和要求,认真做好单独考试招生命题、考试、评卷和录取等工作,严格保密制度。
命题组成员:由学院聘请外校专家和选聘本校有丰富经验教师组成的命题专家组,进行秘密命题。试卷的印刷、运输、保密等工作严格按照《河北省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命题依据:文化知识考试命题内容主要依据《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大纲》命题。
职业适应性测试命题内容主要依据《河北女子职业技术学院人才培养方案》中各专业的培养目标、职业能力、职业素质等要求命题,建立职业适应性测试题库。
3、考试:按照《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实施细则》执行。严格考试过程管理,严肃考风考纪,规范操作程序,对在考试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
4、评卷:由学院组织校内政治可靠、责任心强、专业水平高的教师组成评卷组,实施责任制,采取封闭式流水评卷方式
评卷标准:由学院组织专家参照《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工作规定》进行。科学合理的制定评判标准,确保试卷评判公平、公正、透明。
八、录取
1.考试总成绩=文化知识考试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总分相同时,依语文、数学、英语、基础素质测试、职业潜质测试顺序比较考生单科成绩,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2.专业录取按照专业优先的原则确定录取。即优先安排考生专业一志愿,再按照相同原则录取二志愿,直到专业录取额满,录取时不设调剂志愿。
3.在一志愿录取缺额时,按照河北省考试院的规定时间进行二志愿征集录取,承认其他单招院校的考试成绩。
4、考生不能有缺考科目,文化水平考试、职业适应性测试有一项缺考不予录取。
5、录取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6、录取结果在录取结束后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7、已被我院单独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河北省2015年普通高考,也不能被其它高校录取。
8、通过单招录取的考生在校学习期间不得转学或转专业学习。
9、学院纪检部门直接参与单独考试招生考试录取的全过程,所有环节必须有纪检部门签字。在单独考试招生过程中,学院自觉接受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的督导和检查。
九、毕业生待遇
1.参加单独招生考试被录取的考生享受与参加普通高考录取的考生相同待遇,统一注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学籍。
2. 学生学业期满、符合毕业条件的,由河北女子职业技术学院具印颁发国家教育部网上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学历证书”。
十、新生报到和新生复查
1、新生入学后,学院在河北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时间内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思想政治、品德、文化水平、健康情况等方面的复查。
2、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报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取消其入学资格,并将其档案退回其户籍所在地。对在新生复查中发现的其他问题,按《河北女子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十一、联系方式
主校区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汇文街16号
邮政编码:050091
咨询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