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外国语学院2015年单独考试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按照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改革工作的通知》冀教学[2015]1号文件的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改革工作的通知》冀教学[2015]1号文件的精神,更好的推进普通高校分类考试及招生制度改革工作,积极探索多元化选拔录取机制,选拔最适合接受高职教育和具有创新精神、专业潜质的考生进入高职专业学习,进一步优化生源质量,突出高职教育办学特色。
二、改革举措
学院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坚持“以录取志向接受高职学习,适合高职学习的考生”为主线,遵循“文化考核成绩合格,职业适应性测试及综合素质评价进行排序”的原则。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将考生高中阶段的学业水平引入考核评价体系(未取得会考成绩或未达标的考生可参加我院组织的文化水平考试),文化水平考核成绩或高中会考成绩达到学院划定合格线,以职业适应性测试及综合素质评价成绩作为录取的主要依据。二是将具有共性的专业归纳为一个招生大类,增加了考生专业选择和录取的机会。三是学院开设的涉外护理专业纳入河北省单招联考,其他专业均认同他校成绩和河北省艺术联考成绩。
三、组织保证
1.学院成立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并成立单独考试招生工作办公室,明确责任,确定目标。
2.成立纪检监察组,负责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监督检查,受理涉及违反招生政策、规定与纪律问题的投诉和举报,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实施“阳光工程”,保证考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透明。
3.选派政策性强、作风正派、工作认真、责任心高、办事讲原则的教师和管理人员参加单独考试招生工作。
4.加强对招生考试人员的培训和政策宣传工作,严肃考风、考纪,杜绝违纪事件发生。
四、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学费
招生计划为1000人,分七个大类。详细如下:
招生类别
|
专业名称
|
计划
|
学制
|
层次
|
学费/年
|
校考语言类
|
应用阿拉伯语
|
30
|
3
|
专科
|
7500
|
应用德语(商务德语方向)
|
30
|
3
|
专科
|
7500
|
应用俄语(商务俄语方向)
|
30
|
3
|
专科
|
7500
|
应用法语(商务法语方向)
|
30
|
3
|
专科
|
7500
|
应用韩语(商务韩语方向)
|
30
|
3
|
专科
|
7500
|
应用葡萄牙语
|
30
|
3
|
专科
|
7500
|
应用日语(商务日语方向)
|
30
|
3
|
专科
|
7500
|
应用西班牙语
|
40
|
3
|
专科
|
7500
|
应用意大利语
|
30
|
3
|
专科
|
7500
|
应用外国语(波兰语方向方向)
|
20
|
3
|
专科
|
7500
|
应用英语(英汉同声传译方向)
|
40
|
3
|
专科
|
6500
|
商务英语
|
30
|
3
|
专科
|
6500
|
导游(英语导游方向)
|
20
|
3
|
专科
|
6500
|
报关与国际货运(英语报关员方向)
|
20
|
3
|
专科
|
6500
|
报关与国际货运(英语报检员方向)
|
20
|
3
|
专科
|
6500
|
电子商务(国际方向)
|
20
|
3
|
专科
|
6500
|
校考计算机类
|
计算机速录(英汉双语速录方向)
|
20
|
3
|
专科
|
6500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20
|
3
|
专科
|
6500
|
营销与策划(网店销售与经营方向)
|
20
|
3
|
专科
|
6500
|
软件技术(Android与Web应用开发方向)
|
20
|
3
|
专科
|
6500
|
校考涉外管理类
|
空中乘务(空乘英语服务方向)
|
30
|
3
|
专科
|
6500
|
航空服务(空港英语服务方向)
|
20
|
3
|
专科
|
6500
|
酒店管理(涉外酒店管理方向)
|
20
|
3
|
专科
|
6500
|
校考艺术类
|
摄影摄像技术
|
20
|
3
|
专科
|
7500
|
动漫设计与制作
|
20
|
3
|
专科
|
6500
|
装潢艺术设计(室内外装修设计方向)
|
20
|
3
|
专科
|
6500
|
主持与播音(外语播音员)
|
20
|
3
|
专科
|
7500
|
电视节目制作(电视节目策划采编与制作方向)
|
20
|
3
|
专科
|
6500
|
音乐表演
|
20
|
3
|
专科
|
7500
|
舞蹈表演
|
20
|
3
|
专科
|
7500
|
校考工程类
|
工程测量与监理
|
20
|
3
|
专科
|
6900
|
工程造价
|
40
|
3
|
专科
|
6900
|
建筑设计技术(中外土木工程设计方向)
|
30
|
3
|
专科
|
6900
|
道路桥梁工程技术
|
20
|
3
|
专科
|
6900
|
校考金融类
|
金融与证券(银行证券与保险营销方向)
|
20
|
3
|
专科
|
6500
|
会计(涉外会计方向)
|
40
|
3
|
专科
|
6500
|
会计(注册会计师方向)
|
20
|
3
|
专科
|
6500
|
河北省联考类
|
涉外护理
|
70
|
3
|
专科
|
6500
|
合计
|
1000
|
|
|
|
注:住宿费统一为600元/年。
五、志愿填报及缴费
1、所有报考我院的考生须于2015年4月10日10时—4月14日10时前登陆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点击进入“河北省普通院校高职单招考生志愿填报系统”进行志愿填报,参加我院校考类或联考类考生均须第一志愿填报我校,未通过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报考的考生,不能取得单招录取资格。
2、报考我校校考类专业的考试考务费100元。 参加校考类专业的考生可以于4月24日18:00前直接到学院招生办现场交费或在4月20日17:00前到河北省内任意银行向学院银行账号(具体附后)汇款交费,交费时考生要标注准确14位考生号、姓名和联系电话(为必须填写内容,否则无法确认个人信息)。学院以缴费结果汇总参加考试考生信息,安排考场。逾期未缴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单独考试招生资格。
3、报考我校河北省联考类专业的考生,缴费请咨询负责组考院校或登录省考试院网站查询。
六、考试
(一)校考类考试
考试由两大部分组成,总分500分。一是必备的文化水平考试(命题依据: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大纲命题要求);二是职业适应性测试及综合素质考试。
1、文化水平考试(300分)
(1)、文化水平考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三科一张试卷(其中语文100分,数学100分,英语100分)。考试时间:150分钟。
(2)、报考语言类考生高中会考成绩外语达到B等及以上,免文化水平考试;报考其它类考生高中会考成绩语文、数学达到C等及以上,免文化水平考试(语、数、外会考成绩等第证书由考生提供,最终以省教育厅中考中心审核结果为准),凡高中会考成绩等级达到以上要求,免试文化水平考试的考生成绩均换算为300分。
2、职业适应性测试及综合素质考试(200分):
(1)、语言类:面试80分,语言基本素质120分。
(2)、计算机类:面试80分,计算机基础知识120分。
(3)、涉外管理类:面试80分 ,才艺展示120分。
(4)、艺术类:面试80分,专业测试120分。
(5)、工程类:面试80分,物理知识120分。
(6)、金融类:面试80分,政治经济120分。
注:凡参加河北省艺术联考或参加其他院校单招测试的考生,均可凭联考成绩或他校成绩换算成我校职业适应性测试及综合素质考试成绩,填报我校志愿后,依据该成绩进行录取。
3、考试安排:
(1)、考生报到:4月24日,考生携带身份证(或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带有照片的户籍证明)和高考报名点打印的报考证及缴费收据统一到学院招生办领取准考证。
(2)、由于个人的原因未参加考试的考生不退考务费。
(3)、考试时间:
注: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顺延综合素质考试时间。
4、成绩查询:
考生可于5月2日后登陆学院网站凭考生号、身份证号、姓名查询成绩。
(二)河北省联考类考试
报考学院开设的涉外护理专业的考生需参加河北省单招联考,具体考试地点、时间、考试内容、成绩查询等问题,请咨询负责组考院校或登录省考试院网站查询。
七、校考类专业考试命题、考试组织与评卷
按照“阳光工程”的精神和要求,在河北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和监督下,认真做好单独招生命题、考试、评卷和录取等工作,严格保密制度,贯彻“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原则。
1、命题:学院聘请外校专家和有丰富经验的教师组成专家组,在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纪检监察组的监督下,进行全封闭式命题。试卷的印刷、运输、保密等工作严格按照《河北省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试题启封并使用完毕前按国家秘密级事项管理,答案及评分参考在考试结束前按国家秘密事项管理。
2、考试:严格考试过程管理,严肃考风考纪,规范操作程序,对在考试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照国家、省市招生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凡考试环节涉及面试的,面试专家均应不少于5人。
3、评卷:学院组织评卷小组,科学合理的制定评判标准,参照《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工作规定》组织实施。同时加大信息公开、公示力度,确保考试评判工作公平、公正。
八、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录取
对于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术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可免试录取入学。
其职业适应性测试及综合素质考试分数可根据所获得荣誉折算为如下分数,具体折算标准如下:
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考生成绩折算为200分;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二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考生成绩折算为150分;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考生成绩折算为100分;获得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术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考生成绩折算为150分;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考生成绩折算为150分;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考生成绩折算为100分。
九、录取
1、录取原则:学院对文化水平考试合格的考生,依据职业适应性测试及综合素质考试分数,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同等分数情况下,文化水平考试免考的考生优先录取,非免考的考生按语数外顺序比较单科成绩,择优录取。
2、录取中对考生身体条件的要求,执行普通高考的有关规定。
3、学院将拟录取考生的名单在学院招生信息网公示五天后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待录取结束后,由省教育考试院和我院共同公布录取考生名单,并由我院及时向考生发放由校长签发的《录取通知书》。
十、新生报到和新生复查
1、新生报到时,须携带考生符合报考条件所对应的证明材料原件及高中毕业证书,由学院验证。
2、对在新生复查中发现的其他问题,按《河北外国语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十一、单独考试招生工作时间安排
十二、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红旗南大街汇丰西路29号学院招生办
邮政编码:050091